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19﹞21号)、《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31号)以及《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经学生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初审、学院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国家助学金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4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办公室反映。(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22869993)
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