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院系: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 号)第五章第二十条规定:“三二分段制”学生,中职阶段学习期满,由联办高等职业院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或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方可转入高职阶段继续学习。具体测试或考核办法由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制订,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
请联办2018级五年专的学生隶属院系,与联办中职学校共同商订中职学习期满转入高职阶段的具体可执行的测试考核办法,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测试考核办法电子版发送邮箱231202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