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推进教师工作作风建设,促进教师相互交流,以评选活动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潜心钻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开展2021年 “文明教研室”评比。
一、参评范围
学校各二级学院(系、部)的教研室(2020年已获奖的教研室本次不参与评比)。
二、评选办法及标准
具体标准参照《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文明教研室”创建评选实施方案(试行)》(闽卫院教〔2019〕95号)详细规定。
三、评选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系、部)积极动员并组织教研室参与评比,各部门按本部门教研室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推荐本部门“文明教研室”参加校级评比,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1按部门打包报教务处(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印章,邮箱:872981631@qq.com);本次提交材料时间范围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2. 校级“文明教研室”评审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在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基础上,择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进行复评,参评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参评情况准备3-5分钟发言,教学工作委员会拟评选出4个校级“文明教研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教研室如实申报,如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校级“文明教研室”经公示确定后发文,评选结果可应用于各部门评先评优、绩效二次分配依据等工作。当年度发生教学事故、师德师风等问题的教研室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