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党支部专栏  教务管理  教学建设  教师发展  创新创业  高教研究  办事指南  下载专区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1-09-27  点击:[]

各二级院(系):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职教中〔2021〕52号)(附件1)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为配合福建省职业教育中心做好培养方案的评价工作,现组织各二级院(系)开展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查工作,各二级院(系)依据各类文件要求,参照“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例”(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填报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批表(附件3),于10月4日前将修订审核过的人才培养方案及修订审批表交教务处李芳琴老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拟进行三级审核:各二级院(系)负责方案具体内容制订及审核—教务处负责方案的结构与格式等审核—邀请校外专家审核。审核后的方案于10月15日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

 

 

关闭

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教务处 | 电话:0591-22869957
地址: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3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