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教研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 ] 49 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千个示范课堂”的通知》(闽委教思〔2018〕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组织我院思政课骨干教师建设“名师示范课堂”,充分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思政课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现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年开展以来工作面貌的明显变化,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定广大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建设要求
1. 示范课堂覆盖思政课三门必修课。
2. 发挥我院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等示范引领作用,以上成员至少建设一堂示范课。
3. 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起止日期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至2018年3月31日。原则上示范课堂应于 2018年 3 月 31 日前全面开课,并持续建设完善。2018年1月25日前已开展授课的,每堂示范课堂需提交一份记录表并于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并在附表“开课时间”栏填写主讲教师具体开课时间,在“开课与否”打“√”;未开课但已列入所在单位推荐建设计划的,请在“开课时间”填写计划开课的时间,并在“开课与否”栏打“×”。
4. 各教研室及时总结经验,上交阶段性进展报告。阶段性进展报告主要包括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内容。报告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约 2000字。
三、注意事项
1. 各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在全面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充分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思政课的教学实际,精心备课、精彩授课。
2. 示范课堂建设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有机融入日常的思政课教学。一堂示范课的时长原则上为一节课时间,具体可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调整。
3. 同等条件下,“名师示范课”授课教师在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和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科研相关课题评选中予以优先。
4. 请各教研室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之前将阶段性进展报告、《课堂建设情况记录表》、《汇总表》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马院办公室杨盈老师邮箱:296176223@qq.com 。
附件1:“名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汇总表
附件2:“名师/特色示范课堂”开展情况记录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