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及高级职务论文送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3-05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1】50号)、《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1】5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有关送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符合文件规定,具备相关系列各级职务评审申报条件的人员,书面向所在部门、系部提出申请。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申报教师系列各级职务评审工作由医院教学办负责,报学院审核。
    二、各部门、系部及附属医院对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人事处审核,领取表格。
    三、人事处拟于2011年12月底召开有关职改工作咨询会,为申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申报人员根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有关申报资料,同时做好述职准备。相关表格、送审材料以及电子文档(含系部鉴定)等,由部门、附属医院教学办整理汇总后报人事处。
    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送审材料于2012年1月7日前报人事处,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送审材料于2012年1月6日前报人事处,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于 2012年3月3日前报人事处。
    四、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述职工作由各系部组织安排,于1月5日前完成并将述职测评情况报人事处。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述职工作由人事处拟于3月1日安排进行。
    五、有关评审文件、表格请登录校园网人事处下载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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