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毕〔2013〕38号
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定于2013年9月-2014年1月举办“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现就我省组织参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为招聘大学生的企业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社会组织不纳入评选范围。参评企业须满足2011-2013年每年招收高校毕业生、具备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招聘录用程序规范、无重大负面事件等基本条件。
二、评选流程
(一)推荐企业(10月15日-12月25日)。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登录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的最佳企业评选系统(http://www.ncss.org.cn/best/),填写拟推荐企业的名称、联系人姓名、电子信箱及手机号码,并通知所推荐企业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各高校可推荐多家企业,企业只需任一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推荐即可参评。
(二)企业报名(10月15日-12月25日)。企业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的最佳企业评选系统注册,在与任一高校就业工作部门推荐信息匹配(包括联系人电子信箱和手机号码)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本企业相关信息参加评选。
(三)网上评选(10月15日-12月25日)。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可选取不超过100家参评企业进行评分;参评大学生(包括2012届、2013届毕业生及全部在校生)可对不超过30家企业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新职业网活动主页。
(四)专家评审(12月25日-2014年1月)。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在汇总各省(区市)就业主管部门、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参评大学生三方评分以及企业客观情况得分基础上,加权计算出参评企业总得分;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初步拟定入围企业榜单及各类奖项。
(五)榜单公布(2014年1月)。入围企业榜单及奖项经公示无误后,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正式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活动全国共设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总榜单100强;分行业最佳企业榜单;省(区市)最佳企业榜单;校企合作最佳企业、招聘活动最佳企业、员工发展最佳企业、社会责任最佳企业等单项奖。同时设立优秀高校组织奖50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通过本校就业网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招聘企业联系,积极推荐企业参加,认真参与网上评选,同时要积极组织动员2012届、2013届毕业生及全部在校生参与评选活动。
(二)各高校要尽快落实本次活动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回执(见附件1)于10月15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各高校联系人信息录入系统后,各高校再根据所分配的评选账号(见附件2),凭密码登录系统(初设密码为六个“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活动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苏武
电话: 0591-87565225
传真:0591-87546900
邮箱:fjsbysxmk@163.com
2013年大学生就业最佳企业评选活动附件.doc
2013年10月10日